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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4000 查核回應
香港國際機場手提行李內攜帶液體、噴霧劑及凝膠狀物體之限制(LAGs)
所有放置於手提行李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須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並放在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透明塑膠袋。藥物、嬰兒奶品/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的物品,經查證後可獲豁免。如所攜帶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不符合以上規定,則必須於安檢前處理或棄掉。

資料佐證

https://www.hongkongairport.com/tc/passenger-guide/airport-security/

機場保安, 旅客指南 - 香港國際機場

旅客辦理登記手續須知 請確保託運或手提行李內沒有違禁物品,亦沒有隨身攜帶此類物品。 請勿在託運或手提行李存放任何危險品,例如易燃液體、腐蝕性物質及氣罐等,以免危害航機安全。 嚴禁在託運行李存放任何備用鋰電池及可攜式電池充電器。

https://www.hongkongairport.com/tc/passenger-guide/airport-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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