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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臺北市共15家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前公告之騎樓,自108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包括統一、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等5家連鎖便利商店,及星巴克、85度C、路易莎、伯朗、丹堤、怡客、西雅圖、cama café、金鑛、彼得好等10家連鎖咖啡店)。違規於禁菸騎樓吸菸之民眾,依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營造騎樓無菸環境 符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臺北市共15家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前公告之騎樓,自108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包括統一、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等5家連鎖便利商店,及星巴克、85度C、路易莎、伯朗、丹堤、怡客、西雅圖、cama café、金鑛、彼得好等10家連鎖咖啡店)。違規於禁菸騎樓吸菸之民眾,依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營造騎樓無菸環境 符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臺北市共15家連鎖便利商店、咖啡店前公告之騎樓,自108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包括統一、全家、萊爾富、OK、美廉社等5家連鎖便利商店,及星巴克、85度C、路易莎、伯朗、丹堤、怡客、西雅圖、cama café、金鑛、彼得好等10家連鎖咖啡店)。違規於禁菸騎樓吸菸之民眾,依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營造騎樓無菸環境 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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