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讓了!」同婚方堅持同性「婚姻」法 否則就是違憲 - Yahoo奇摩新聞
愛家公投通過後,行政院將提出「專法」,以保障同性婚姻。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如果前提必須是專法,「一定要是『(同性)婚姻法』」,因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已敘明是保障婚姻自由,「無論法律怎麼修(立),婚姻一定是前提」,否則就是違憲。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也說,大法官釋字748號保障「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未來專法名稱原則上應該是要「婚姻」,且內容必須「平等」。去年5月,大法官會議
愛家公投通過後,行政院將提出「專法」,以保障同性婚姻。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如果前提必須是專法,「一定要是『(同性)婚姻法』」,因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已敘明是保障婚姻自由,「無論法律怎麼修(立),婚姻一定是前提」,否則就是違憲。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也說,大法官釋字748號保障「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未來專法名稱原則上應該是要「婚姻」,且內容必須「平等」。去年5月,大法官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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