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機車車主不可不知及問答集
1.依規定新車出廠滿五年即需要接受排氣檢驗。 2.使用中機車出廠滿五年每年應接受排氣檢驗一次。 3.排氣定檢之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之原發照月份前一個月至次月間。 例如:原發照月份為3月之機車,檢驗期限自2月1日起至4月底止。 4.定期檢驗不合格之機車,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1.依規定新車出廠滿五年即需要接受排氣檢驗。 2.使用中機車出廠滿五年每年應接受排氣檢驗一次。 3.排氣定檢之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之原發照月份前一個月至次月間。 例如:原發照月份為3月之機車,檢驗期限自2月1日起至4月底止。 4.定期檢驗不合格之機車,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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