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人自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產品對防疫影響甚鉅,(衛福部)食藥署為確保國內此類產品的安全及有效性,對於相關輸入案件審查皆審慎把關。
**民眾自行輸入非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檢測結果不得作為配合防疫政策判斷依據,其產品安全及有效性需由民眾自行負責。
一、(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5月11日公告,惟考量疫情升溫,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個人自用需求遽增,食藥署為便民防疫,規劃輸入個人自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彈性措施。即日起(111年5月11日)至至111年6月30日前,民眾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 ,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
二、民眾自行輸入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僅供個人防疫使用,不得販售。
三、建議選用「家用」檢驗試劑產品,不限為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惟使用產品前,請詳閱產品說明書之用途、使用方式、警告注意事項等內容。
最後,疫情期間,COVID-19疫情、防疫政策及疫苗相關假訊息將逐漸增加。目前國內COVID-19相關假訊息散佈類型及手法如下:
1. 散佈及操作COVID-19疫情、疫苗及篩檢試劑誤導訊息(misinformation),例如政府採購疫苗及篩檢試劑相關陰謀論,散佈片面混淆資訊(價格,不標示廠牌)惡意誤導視聽。
2. 意圖破壞防疫信任,手段包括煽動輿論、情緒陳述、挑撥分化,引戰及製造不實負面網路風向。目的使民眾不配合防疫,鼓吹防疫人力製造工潮罷工,煽惑不知情民眾破壞防疫物資及疫苗(及冷鏈設施)等手段,加害疫情擴散。
3. 惡意喧染特定疫苗副作用,及疫苗開發相關陰謀論,使民眾產生疫苗猶豫而不接種疫苗。
4. 惡意散佈不實疫苗成份,及相關開發陰謀論,使民眾產生疫苗猶豫而不接種疫苗。
5. 惡意喧染不實防疫訊息,例如疫苗施打及經WHO及權威機構指定防疫政策無用。進而鼓吹民眾採用自然療法、替代療法及不符權威機構認定之治療方法(例如伊維菌素或羥氯喹)。
民眾如收到假訊息,除了應知會散佈者(或轉傳者)這篇為假訊息,並運用檢舉、申訴及舉報府方等機制下架危害不實訊息,另向周邊親朋好友應注意這類假訊息,保障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