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法修正 1個月內提政院版再審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22)日排審「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條修正案,由於朝野立委提案眾多,包括降低門檻、派任董總需經過立法院同意等,經濟部認為不應匆促通過,最後因事涉層面過廣,經委會要求經濟部在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或提出經濟部版本,再繼續審查。 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王定宇等提案修《國營事業管理法》,無論政府是直接還是間接投資,都應該要計入政府資本,擬將現行《國營事業管理法》中第三條規定、政府資本超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22)日排審「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條修正案,由於朝野立委提案眾多,包括降低門檻、派任董總需經過立法院同意等,經濟部認為不應匆促通過,最後因事涉層面過廣,經委會要求經濟部在1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或提出經濟部版本,再繼續審查。 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王定宇等提案修《國營事業管理法》,無論政府是直接還是間接投資,都應該要計入政府資本,擬將現行《國營事業管理法》中第三條規定、政府資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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