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結合準用民法婚姻?幸福盟批政院「荒謬」
幸福盟公投行動總召游信義受訪時批評,政院版的專法「荒謬且互相矛盾」。(圖/資料庫) 行政院和民進黨立院黨團討論之後,即將推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專法來規範同性伴侶結合,以「當事人」稱呼,不用結婚、婚姻相關詞,其他準用《民法》來結婚、在繼承、繼親收養與其他法律有關夫妻、配偶權利義務也一併準用,只排除雙方共同收養;消息傳出後,挺同婚團體拍手叫好,反同婚團體則痛批「荒謬」,感到無法接
幸福盟公投行動總召游信義受訪時批評,政院版的專法「荒謬且互相矛盾」。(圖/資料庫) 行政院和民進黨立院黨團討論之後,即將推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專法來規範同性伴侶結合,以「當事人」稱呼,不用結婚、婚姻相關詞,其他準用《民法》來結婚、在繼承、繼親收養與其他法律有關夫妻、配偶權利義務也一併準用,只排除雙方共同收養;消息傳出後,挺同婚團體拍手叫好,反同婚團體則痛批「荒謬」,感到無法接
20190221記者會新聞稿 題目:請行政院「落實」公投第10案的結果 ---兼評論《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 第10案公投提案人游信義 發言: 今天記者會有2個重點: 請行政院落實公投第10案,765萬同意票,人民意志的展現,于民法增列「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結合」。(建議修法版本于現場提供) 這次公投,全民對於婚姻這個定義這個議題,直接、明確、清楚的一票一票地來表達我們對婚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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