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sdfgh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從2012年7月21日起,塑膠類水壺、塑膠類奶瓶、塑膠類餐盒3類因為可以重複使用,因此明定必須在外盒包裝,明確標示品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製造日期等8項資訊,民眾購買時要看清再買。

資料佐證

https://e-info.org.tw/node/8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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