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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法務部澄清,修法並沒有刪除父母「懲戒權」,只是加入禁止家內體罰的範圍,也就是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至於何種屬於「身心暴力行為」,則由衛福部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中作出規範。
《兒童權利公約》並不反對父母對子女施以正面的紀律。

資料佐證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322003071-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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