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唱機大咖弘音不當限制競爭遭罰1000萬 提告敗訴 | 聯合新聞網
弘音多媒體科技公司以契約向經銷商收取熊讚權利金,提供下游店家伴唱帶並收取租金,卻利用市場優勢訂定作業辦法,促使經銷商對有使用他牌伴唱帶的店家加收每月兩千元租金,涉不當限制競爭,遭公平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處1000萬元罰鍰。弘音不服提告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合法,判弘音敗訴,可上訴。公平會認為,弘音和經銷商訂立104年經銷合約書,收取同年經銷總金額10%的票據作為熊讚權利金,以業績優劣決定退
弘音多媒體科技公司以契約向經銷商收取熊讚權利金,提供下游店家伴唱帶並收取租金,卻利用市場優勢訂定作業辦法,促使經銷商對有使用他牌伴唱帶的店家加收每月兩千元租金,涉不當限制競爭,遭公平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處1000萬元罰鍰。弘音不服提告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合法,判弘音敗訴,可上訴。公平會認為,弘音和經銷商訂立104年經銷合約書,收取同年經銷總金額10%的票據作為熊讚權利金,以業績優劣決定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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