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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公佈的資料,主體構造種類為鋼骨鋼筋混凝土造,耐用年數為六十年,加強磚造為五十二年,一般磚造為四十六年,土磚混合造為三十年。地政機關規定的耐用年數與主計機關稍微有些不同。

現在的都市建築基本上都是以鋼筋水泥結構為主,理論上鋼筋混凝土構造之建築物之耐用年限約有五十年。建築師在設計房屋時都會考慮到使用年限以五十年來算,但是這並不是表示該建物一定能用五十年或是滿五十年後就一定不能用,實際上,建築物的壽命要看它的建造品質與後續使用維護情形而定,長短並不一定。

資料佐證

https://www.myhousing.com.tw/index.php?option=com_flexicontent&view=item&cid=1076:2012-10-31-10-48-18&id=50213:blank-45651211&Itemid=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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