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門檻降 下一代幸福聯盟推動婚姻定義公投
下一代幸福聯盟將發起同婚公投。 圖片來源:下一代幸福聯盟 下一代幸福聯盟將發起婚姻定義的公投。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13日受訪時表示,原先就主張將此一議題交由全民決定,因此將推動公投,希望在2018年時合併地方選舉,一起辦理投票。至於具體何時會發起公投連署,曾獻瑩指出,第一階段較容易通過,但第二階段須要6個月時間,希望在明年上半年能成功完成第二階段連署並於下半年送出。 面對同性婚姻此一爭議議題
下一代幸福聯盟將發起同婚公投。 圖片來源:下一代幸福聯盟 下一代幸福聯盟將發起婚姻定義的公投。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13日受訪時表示,原先就主張將此一議題交由全民決定,因此將推動公投,希望在2018年時合併地方選舉,一起辦理投票。至於具體何時會發起公投連署,曾獻瑩指出,第一階段較容易通過,但第二階段須要6個月時間,希望在明年上半年能成功完成第二階段連署並於下半年送出。 面對同性婚姻此一爭議議題
第 2 頁,共 4 頁謝謝您參與公投連署活動! 請您將資料填妥後寄送正本到「23199 新店大坪林郵局第44號信箱 下一代幸福聯盟收 」 全國性公民投票個人資料 依中選會規定,本次公民投票提案活動分兩階段進行,因此,敬請完整填妥兩頁的個人資料,以方便第二 階段公投活動進行時的後續聯繫。也請簽署人同意授權「下一代幸福聯盟」及其負責公投作業之相關人 員,將所簽署的文件及效力代為運用,或簽署在公投案所有
解釋文[编辑]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
在目前圍繞台灣是否通過修法允許同性婚姻的社會爭議中,反對方提出了“全民公投”的主張,認為修改婚姻制度需要全社會的共識。這種說法是典型的似是而非的說法,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實際上,完全是法盲的表現,說明了反對方對於憲政的內涵是多麼的無知。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這種“公投決定”的主張,根本不適用于同志婚姻這個議題。這個議題屬於憲法權利的範疇。 所謂憲法權利,是針對普通權利而言的,指的是那些依據憲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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