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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小蘋(化名)因相信詐騙集團成員話術,以為「出租」銀行提款卡不算犯法,竟將卡片及密碼告知對方,期望能收到3天6萬至8萬元的報酬,沒想到卻被5名受害者一狀告上法院。雖然小蘋解釋「以為賣卡片才犯法」,但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仍依一般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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