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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新訂「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草案,預計將菜市場、夜市、路邊攤販等店家都納入規範中,讓消費者可以清楚知道購買食品來源,此草案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食藥署在8月1日晚間10點發表聲明指出,「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目前尚在預告階段,而食藥署也會將民眾的建議納入考量,決不會貿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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