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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法規名稱:幼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保相關人員違
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大家注意!今年3/1開始,就「執行法規」
法規太難,實例一下給大家參考,比如:
1-老師不可用餐直接餵食(讓孩子自己吃,鼓勵孩子吃
飯,不可勉強孩子)
2-不可走路危險就請孩子重走(老師可以跟孩子一起走)
3-不可罰站
4-不可罰跑操場
5-不可午休不睡覺就讓孩子站或坐著(孩子可以躺著)
6-不可讓孩子在教室外吃飯(這動作就構成體罰了!)
孩子用餐要在老師身邊,老師鼓勵孩子多吃
7-不可餵食(老師餵食的動作也是體罰) 不可強迫孩子
一定要吃完,可以減量~時間到了,和孩子討論要再吃多
少,等待孩子好了,再一起離開餐廳
8-不可跟孩子說,要跟阿姨留下在餐廳(孩子留在餐廳,
構成體罰~也不可以跟孩子說)
9-不可跟孩子說要去其他班級上課,真的帶孩子去其他班
級,就是體罰
10-不可讓孩子的手黏在一個位置不能移動,是限制自由~
若一位調查有體罰之實,另一位搭班老師也要一併罰,確
定有體罰或不當管教,公告校名與教師姓名、附幼校長與
加害者皆罰款、考績也受影響~
不能因為以上,就放棄教他們
因為無作為也不行,被通報一樣列入調查,還是要罰...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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