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加重罰鍰 最高可罰3600元
記者江介夫/綜合報導 車輛轉彎、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是最常被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項目之一。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年該處管轄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規案件多達4萬6062件,自本月1日起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加重罰鍰,從原本900元至1200元,調高為1200元到3600元。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對於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立法院已於今(108)年5月3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方向燈納入第
記者江介夫/綜合報導 車輛轉彎、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是最常被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項目之一。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年該處管轄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規案件多達4萬6062件,自本月1日起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加重罰鍰,從原本900元至1200元,調高為1200元到3600元。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對於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立法院已於今(108)年5月3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方向燈納入第
車輛轉彎、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一直是民眾最厭惡的「馬路三寶」行為之一,也是最常被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項目之一,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107年該處管轄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規案件即多達4萬6,062件,而自今年10月1日起,車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加重罰鍰」,從原本900元至1,200元,全面加重為1,200元。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對於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立法院已於108年5月3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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