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未打方向燈遭罰1萬8加計點 法官因一理由判撤銷罰單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首次上稿:10:56更新時間:16:15南投縣張姓民眾開車到台南市,不熟路況靠導航下,匆匆右轉未打方向,且差點與直行機車撞到,經民眾截圖檢舉「任意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被罰款1萬8000元外加記點3點,張男不服打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查後認不符「惡意用危險動作迫使對方讓道」情況,判決撤銷罰單。判決書中也強調,交通處罰要符合民眾與社會的法情感。
首次上稿:10:56更新時間:16:15南投縣張姓民眾開車到台南市,不熟路況靠導航下,匆匆右轉未打方向,且差點與直行機車撞到,經民眾截圖檢舉「任意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被罰款1萬8000元外加記點3點,張男不服打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查後認不符「惡意用危險動作迫使對方讓道」情況,判決撤銷罰單。判決書中也強調,交通處罰要符合民眾與社會的法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