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 晨安
今年6月30日才修正通過~~
有開車的冰友注意 ,阿水接到一張檢舉的紅單,罰金($)1200元,我打電話去問是哪裡違規,(原來是下雨天行車要開車頭燈)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還真有這條
近 31 日
0 次瀏覽
本訊息有 2 則查核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行駛遇濃霧、雨、雪或天色昏暗時,要開車頭燈。如未正確使用燈光,將罰鍰1200元到3600元。「下雨天未開車頭燈」之罰則為既有規定,並非新修正的規定。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492

【部分錯誤】網傳「有開車的同學請注意,有人接到一張檢舉的紅單,罰金1200元,原來是下雨天要開車頭燈,109年6月30日才修正 」?

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行駛遇濃霧、雨、雪或天色昏暗時,要開車頭燈。如未正確使用燈光,將罰鍰1200元到3600元。 二、「下雨天未開車頭燈」之罰則為既有規定,並非新修正的規定。 因此,此傳言為「部分錯誤」訊息。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492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雖然日期錯誤,但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1項規定,汽車行駛時,應依相關規定使用燈光。包括夜間應開亮頭燈;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以及,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100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101條第3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佐證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5554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