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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我國當前針對假消息修正的《社維法》部份條文草案,符合當前經合法通知不予移除始裁罰的秩序罰範疇,但是如何以《廣電法》或資通專法,課予社群媒體義務,解決分散式資料、匿名與技術管理問題才是民主國家真正必須面對的主戰場。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7/147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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